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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擦傷
即皮膚的表皮擦傷。如擦傷部位較淺,只需涂紅藥水即可;如擦傷創面較臟或有滲血時,使用生理鹽水清創后再涂上紅藥水或紫藥水。
2、肌肉拉傷
指肌纖維撕裂而致的損害。首要因為運動過度或熱身不足形成,可根據痛苦程度知道受傷的輕重,一旦呈現痛感應當即中止運動,并在痛點敷上冰塊或冷毛巾,堅持30分鐘,以使小血管縮短,減少部分充血、水腫。切忌 搓揉及熱敷。
3、傷害
因為身體部分遭到鈍器沖擊而引起的安排損害。輕度損害不需特別處理,經冷敷處理24小時后可用活血化瘀叮劑,部分可用傷濕止痛膏貼上,在傷后第一天予以冷敷,第二天熱敷。約一周后可吸收消失。較重的傷害可用云南白藥加白酒調敷傷處并包扎,隔日換藥一次,每日2-3次,加理療。
4、扭傷
因為關節部位俄然過猛改變,擰扭了附在關節外面的韌帶及肌腱所造成的。多發作在踝節、膝關節、 腕關節及腰部,不同部位的扭傷,其治療方法也不同。
(1) 急性腰扭傷 可讓患者仰臥在墊得較厚的木床上,腰下墊一個枕頭,先冷敷,后熱敷。
(2) 關節扭傷 踝關節、膝關節、腕關節扭傷時,將扭傷部位墊高,先冷敷2-3天后再熱敷。如扭傷部位腫脹 、皮膚青紫和痛苦,可用陳醋半斤燉熱后用毛巾蘸敷傷處,每天2-3次,每次10分鐘。
5、脫臼
即關節脫位。一旦發作脫臼,應囑患者堅持安靜、不要活動,更不行搓弄脫臼部位。如脫臼部位在肩部,可把患者肘部彎成直角,再用三角巾把前臂和肘部托起,掛在頸上,再用一條寬帶纏過腦部,在對側腦作結。如脫臼部位 在髖部,則應當即讓患者躺在軟臥上送往醫院。
6、骨折
常見骨折分為兩種:
一種是皮膚不破,沒有創傷,斷骨不與外界相通,稱為閉合性骨折;
另一種是 骨頭的頂級穿過皮膚,有創傷與外界相通,稱為敞開性骨折。
對敞開性骨折,不行用手回納,避免引起骨髓炎,使用消毒紗布 對創傷作開始包扎、止血后,再用平木板固定送醫院處理。骨折后肢體不穩定,簡單移動,會加劇損害和劇烈痛苦,可找木板、塑料板等將肢體骨折部位的上下兩個關節固定起來。如一時找不到外固定的資料,骨折在上肢者,可屈曲肘關節固定于軀干上;骨折在下肢者,可伸直腿足,固定于對側的肢體上。置疑脊柱有骨折者,需早臥在門板或擔架上,軀干四周用衣服、被單 等墊好,不致移動,不能抬傷者頭部,這樣會引起傷者脊髓損害或發作截癱。昏倒者應俯臥,頭轉向一側,避免吐逆時將吐逆 物吸入肺內。置疑頸椎骨折時,需在頭頸兩邊置一枕頭或扶持患者頭頸部,不使其在運送途中發作晃動。